关于试点开展质量、安全报监与施工许可 合并受理、联动审批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7-04-01 浏览量:0次
各建设单位、施工企业:
为推进建筑业“放管服”改革,创新审批流程,加强审批和监管的联动,同时也为进一步加快施工许可办理速度,减轻企业负担,自2017年4月1日起,窗口不再单独受理质量、安全报监两项审批事项,各建设单位请到窗口索取新调整的施工许可材料清单和质量、安全报监书,按要求填报。合同备案后,可直接到窗口申办施工许可,相关质量、安全报监资料将由相关部门进行收集整理。(市开发区项目、市政类重点工程项目、三区监管项目除外)。
淮北市政务服务中心建委窗口
2017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