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建管处对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全面整顿
发布时间:2017-05-03 浏览量:0次
2017年第一季度,全国各地事故频发,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,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,市建管处成立以唐成营处长为组长的督查组,对全市在建工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专项治理督查。
本次重点检查施工临时用电专项组织设计的编制、审核、批准是否规范,有无检查验收记录;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是否到位;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一致,“TN-S”接零保护系统、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严格按照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》安全技术规范执行;总配、分配、开关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;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、重复接地是否可靠,电缆有无破皮老化现象;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要求;施工单位是否开展临时用电自检自查等。
目前,已检查在建项目36个,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,发现隐患68处,对查出的事故隐患,均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,落实整改责任,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,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,不能立即整改的,必须暂停施工,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,不得恢复施工。
本次重点检查施工临时用电专项组织设计的编制、审核、批准是否规范,有无检查验收记录;用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,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是否到位;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布置是否与专项施工方案一致,“TN-S”接零保护系统、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系统是否严格按照《施工现场临时用电》安全技术规范执行;总配、分配、开关箱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;漏电保护器是否灵敏、重复接地是否可靠,电缆有无破皮老化现象;外电线路及电气设备防护是否符合要求;施工单位是否开展临时用电自检自查等。
目前,已检查在建项目36个,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1份,发现隐患68处,对查出的事故隐患,均要求施工单位制定整改措施,落实整改责任,明确整改时限和标准,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,不能立即整改的,必须暂停施工,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,不得恢复施工。